区分普通商标和驰名商标,关键在于法律地位、认定标准、保护范围和法律效力的不同。以下是构卓企服整理的具体区分要点:

如何区分普通商标和驰名商标

  一、本质区别

  法律基础:普通商标,通过注册获得专用权(注册原则);驰名商标:基于长期使用积累的“广泛知名度”而获得特殊保护(使用原则)

  核心价值:普通商标,标识商品/服务来源;驰名商标:承载极高商誉和公众信赖,具有品牌资产价值

  保护依据:普通商标,商标法一般条款;驰名商标: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及反淡化规则

  二、认定方式与标准

  获取途径:普通商标,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即可获得;驰名商标:被动认定:在商标异议、无效宣告、侵权诉讼等案件中,由行政机关或法院根据证据裁定

  认定标准:普通商标,符合注册条件(显著性、非禁用等);驰名商标:需证明在相关公众中具有广泛知名度,参考因素包括:

  1.使用持续时间(如≥5年)

  2.宣传力度与范围(广告覆盖地域、媒体等级)

  3.市场占有率(行业排名、销售区域)

  4.受保护记录(过往被认定为驰名)

  5.品牌价值评估(权威机构榜单)

  6.公众知晓度调查报告

  关键点:驰名商标的认定是“个案认定、被动保护”,企业不能主动申请“驰名商标”称号。

  三、保护范围与力度

  地域范围:普通商标,仅在注册国/地区有效;驰名商标:可突破地域限制(如在中国认定驰名,可对抗境外恶意抢注)

  类别范围:普通商标,限于注册的相同/类似商品服务类别;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禁止他人在不类似类别上使用,防止淡化(如“可口可乐”用于服装、文具)

  禁用权强度:普通商标,禁止“混淆性使用”(需证明商品类似、商标近似);驰名商标:禁止:1.混淆性使用(同普通商标),2.淡化行为

  对抗恶意注册:普通商标,仅能阻止相同/类似类别抢注;驰名商标:可无效宣告全类别恶意注册

  域名保护:普通商标,适用普通域名争议规则;驰名商标:可直接主张驰名商标特权,快速仲裁恶意域名(如适用UDRP)

  四、法律与管理差异

  续展要求:普通商标,每10年续展;驰名商标:同样需续展,但知名度可延续保护效力

  使用义务:普通商标,连续3年不使用可能被撤销;驰名商标:同样适用,但因知名度高,使用证据更易被认可

  宣传限制:普通商标,可标注®;驰名商标:禁止宣传“驰名商标”字样(中国《商标法》第14条)

  维权成本:普通商标,需逐案举证;驰名商标:在维权中可直接援引“驰名”记录,降低举证难度

  温馨提示:通过以上维度,可清晰识别普通商标与驰名商标在法律本质、认定逻辑及保护强度上的根本差异。

免责声明:本网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及普及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相关内容已经注明来源,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站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若本网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 dn@gouzhuo.com ,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