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股东明德控股质押9770万股公司股份,商标专用权能质押吗?

  顺丰控股发布公告,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控股”)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9770万股公司股份被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6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14%,用于偿还债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明德控股持股数量为27.02亿股,持股比例为59.30%。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10.17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7.6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31%。

顺丰控股:股东明德控股质押9770万股公司股份,商标专用权能质押吗?

  商标专用权能质押吗?

  我国《担保法》第75条规定、“下列权利可以抵押、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中的财产权;”该法第79条还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由此可知,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是可以用来质押的。

  当然,以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的,当事人应该签订质押合同,并向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免责声明:本网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及普及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相关内容已经注明来源,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站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若本网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 dn@gouzhuo.com ,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