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商标审查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在7月12日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具体意见。

据了解,该标准征求意见稿修订内容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新增商标形式审查和事务工作审查标准,其中包括明确了形式审查一般性要求,细化了注册、异议、评审、撤销等商标各项业务形式审查工作标准;规定了商品服务分类、商标文字检索要素分类、图形要素分类以及其他检索要素分类等。二是修改完善商标审查审理实体性标准,其中包括新增“概述”章节,新增关于商标法第四条的审查审理标准,修改完善商标法其他法律条款适用标准等。

此次《商标审查审理标准》修订工作于2020年7月正式启动,旨在适应商标法修正、民法典实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规范商标审查审理标准和程序,保障各环节法律适用统一和标准执行一致。

(文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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