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修订草案12月22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修订草案共9章84条,完善商标注册、管理和保护制度,加强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查处。
从依法打击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等商标,到“树上熟”“千禾0+”等带有欺骗性的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持续打击行业乱象。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此次商标法修订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商标领域突出问题,完善商标注册、管理和保护制度,并把实践中一些成熟的做法上升为法律。
在规范商标注册方面,修订草案增设专章将原来分散在各章的商标注册条件集中规定并予以完善。明确不以使用为目的、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商标注册的,不予注册。明确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将禁止在不相同、不相类似的商品上抢注他人已注册驰名商标,扩大至不区分注册与否均禁止抢注。
在强化商标管理方面,修订草案增加规定,明确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由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撤销其注册商标。此外,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商标代理从业人员的规范。
在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方面,修订草案加强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查处,增加对商标侵权涉嫌犯罪的移送、协同办理规定。同时也明确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依法给予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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