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认定“十八洞村”商标为驰名商标,标志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在区域公用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取得新突破。
2024年9月,湖南花垣十八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向湘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反映花垣县某公司在其销售的旅行便携风扇上,使用与“十八洞村”39类相同的商标,请求予以查处,并提出认定“十八洞村”商标为驰名商标的请求。
该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对湖南花垣十八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投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予立案。经查,“十八洞村”商标在旅行便携风扇上(国际分类第11类110315群组)未注册,鉴于“十八洞村”商标已具有相当知名度,为制止商标违法行为,该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将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保护相关材料逐级呈报予以认定。
近年来,湘西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十八洞村”区域公用品牌保护工作,加大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汇报衔接,省州县一体推动“十八洞村”区域公用品牌运用和转化取得显著成效。68件核心类别商标成功回转湖南花垣十八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查处侵权假冒案件15起,指导品牌授权知名企业使用“十八洞村”山泉水、文旅、苗绣、白酒等系列商标67件。湘西州“十八洞村”区域公用品牌保护案例曾获评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第二批典型案例和湖南省知识产权强省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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