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某摄影公司申请的“简摄影艺术中心 JANEPHOTOGRAPHY ART CENTER及图”商标(以下简称申请商标)被商标局以近似为由驳回。委托我司杭州构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构卓)申请驳回复审,近日商标局下发驳回复审决定书。
丨案例简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于第41类的“婚纱摄影”服务上,商标局引证了在先注册的“jane”“在东营杰杰”等商标(简称引证商标一、二),以近似为由对申请商标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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