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茅台和瑞幸联名推出“酱香拿铁”咖啡饮品后,一直有酒企和茶饮品牌联名的消息传出,作为“白酒老二”的五粮液也不例外,如有传闻称五粮液将与蜜雪冰城合作推出浓香柠檬水等,但已被辟谣。

然而,市场上出现一款“五粮椰乳”,其包装、标识、配色、布局、排版等和五粮液公司第八代五粮液高度相似!难免让人猜想,这是五粮液和别人推出的联名款吗?

事实并非如此。这款“五粮椰乳”由北京元气椰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推出,未经五粮液公司授权。

五粮液公司称,“五粮液”为五粮液集团公司注册的中国驰名商标,当事人销售的“五粮椰乳”擅自使用其注册商标“五粮”“五粮液”,并使用了与其第八代五粮液相似的外观,引人误以为“五粮椰乳”为五粮液公司生产,或者该店铺与五粮液公司存在商业联合、商业冠名等特定联系。

最终,北京元气椰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的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被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6.1万元。

据悉,目前,五粮液未与任何咖啡茶饮品牌有联名合作。

免责声明:本网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及普及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相关内容已经注明来源,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站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若本网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 dn@gouzhuo.com ,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