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近似是近年来商标驳回的重要原因之一,随着商标注册量逐步攀升,因近似被驳回的风险也会增大。那么,当商标因近似被驳回,如何复审呢?今天给大家分享构卓近期成功代理的“王之器”商标驳回复审案例。

丨案件详情

金华某公司(申请人)提交申请1件“王之器”商标(申请商标),商标局审查时以近似为由对该商标予以驳回,引证了3件在先商标“王器WANGQI”“王器WANGQI及图”和“王器IMPERIALWARES”(引证商标一、二、三)。

申请人不服,委托我司申请驳回复审。

丨驳回复审

构卓经过查询调查,对引证商标一和二提出撤三,提交相关调查证据。随后又提交复审申请,主要理由是引证商标一、二的权利状态不稳定,请求暂缓审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不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经过商标局复审,引证商标一、二已经被撤销,不再构成在先权利障碍;同时,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三仅在部分商品上构成近似。最终商标局决定,对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宠物排泄用盒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其余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如果您有商标、版权、专利、维权、诉讼方面的问题,欢迎联系我们为您解决!

构卓官网:http://www.gouzhuo.com/

客服电话:400-097-0797

免责声明:本网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及普及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相关内容已经注明来源,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站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若本网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 dn@gouzhuo.com ,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